【財新網】(記者 屈慧)為了獲取購房資格,深圳長期存在“假結婚”“假離婚”炒房情況,當?shù)卣粩喑雠_細化政策“打補丁”。財新記者從深圳市住建局了解到,1月19日,該局向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fā)函,要求居民家庭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過去,夫妻購房可以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名下,這一政策不再執(zhí)行。
1月20日,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布最新安排,1月19日之后網簽錄入的商品住房,嚴格按照住建局的要求執(zhí)行。該中心還通知稱,居民家庭購房登記在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成員名下后,在婚姻存續(xù)期間,房產權屬是否可以通過夫妻財產協(xié)議變更等事項,待住建局明確后再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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